浙江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2012年成立以来,围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科技创新与企业研究院融合联动、与平台引育互促双赢、与精英集聚同轴共转的方式,走出了一条企业创新主导、战略载体加盟、领军人才支撑的三轮驱动之路。
在新政策的指导下,中国太阳能电池产业收入的3%,或将被用于技术开发和品质管理。中国东部地区相比西部,城市化程度更高,住宅和工厂更加密集,如果能够在工厂的屋顶建设光伏发电设备,就可以在白天实现供电。
中国太阳能电池产业整体上一直处在技术靠引进,产品靠出口的两头在外的局面。但与此同时,经过有实力的企业积极开发,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对日本、加拿大、印度及东盟部分国家等光伏新兴市场出口量却迅速翻倍,增量相当于补全了欧美市场的减量部分。虽然同样的投资所发的电量较西部略少,但东部的电价却较西部更高,如果能够实现用户侧并网发电,就能为企业带来效益。从国内市场来看,全国大范围普及光伏发电,由日照条件较好的西部向相对薄弱的东部地区扩展,大力发展屋顶太阳光发电或成为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路径。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相关政策中,就禁止了太阳电池生产企业单纯以扩大生产为目的的扩建行为,同时对新设备引进、新技术开发、品质管理等领域给予扶持。
从表面上看,尽管中国东部地区电力需求缺口巨大,但日照条件与西部相比相对较差,而且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集,而光伏电站恰恰需要大量的占地。此外,中国还积极研究世贸规则和各国贸易壁垒特点,构建预警和应诉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整合行业资源,做好应对贸易壁垒的准备。简析两个表现的原因:当前制约光伏发电分布式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多元风险大于收益的确定性。
光伏金融市场要素有待改进。比如国家对于创新企业,能够给予大量金融扶持政策,出发点是着眼未来收益。笔者以为,面对光伏产业发展中的困难,不应止步于此。对于以上问题,和一些投资专家聊到解决之道时,每每归于:中国的事儿不好办。
这些问题的解决过程,就是光伏政策的落地过程。相信伴随光伏政策更多的落地,光伏发电也将是另外一个局面。
市场的力量不能突破的东西,常常是因为产业环境不尽完善,政策是加速完善的重要手段之一。什么叫改革?只是照搬已有的金融产品规定办事不叫改革,结合中国光伏产业终端市场前景无限,针对有竞争力光伏企业可见的盈利预期,突破常规,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融资办法才叫改革。笔者以为这恐怕也是必然结果,如果强行推进,其负面效果将在今后显现。具体建议如下:其一,在指导思想上,国家应当是一种改革和创新的管理思维。
但在现实中,对于这一既符合经济规律,又符合成熟国家经验发展方向的建设结果,业内普遍难以看好。比如对于光伏企业发行金融产品,在打破连续三年盈利定式思维的基础上,允许企业通过对未来收益增加担保的思维,改善发行条件;比如在由分布式电站投资者向使用者收取电费的格局下,能否通过增加其他行政或市场的约束机制,以增加投资者电费收益的保障系数。作为有近20年证券从业经历的光伏产业研究人员,在笔者眼中,光伏产业充满了金融市场机会,但在现实中,一方面投融资问题已经成为有竞争力光伏企业的最大问题,一方面你却看不到金融机构应有的积极,手段匮乏、市场不振。从2013年中期开始修正布局,到2014年确立14GW的终端市场建设目标中60%以上为分布式,国家鼓励光伏发电向负载中心转移的战略意图明确,政策频出。
光伏发电对德国的电费增加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德国的大多数消费者表示认同,他们认同的不是价格,而是认同光伏发电保护环境的价值。同理,对于有规模、有未来确定性收益的光伏企业发行投融资产品,为什么不可以具有同样的思维?正是因为中国的事情太多的萧规曹随、按既定方针办,所以才有新一届政府再提改革。
这一案例说明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只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到解决之道并非难事。实现这一点,产品的成本竞争力不断增加、产业的环境不断完善十分重要,让广大消费者更多了解光伏产业、充分认识光伏发电清洁能源的重要意义同样十分重要。
比如现行的金融产品发行规定中,几乎无一例外地要求发行人必须做到前三年连续赢利,而路人皆知的是前三年光伏产业处于残酷的产业整合之中。完全市场化产业的问题,市场解决为主;非完全市场化产业的问题,政策应当发挥更加积极地作用。笔者眼中政策不落地的两个表现:一个是光伏分布式发展短期内难有理想结果。比如产业基金、高息债券还有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无论是法律、政策地位的确立,还是巨大的市场需求,都已具备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到了最后的窗户纸一捅就破的时点,但是许多金融机构,或仍旧抱着只要涉及光伏就不予考虑的过时思维,或对光伏金融产品的难产浅尝辄止。围绕光伏产业投融资需求,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具有一种创新的思维。当前光伏产业的一大现象值得注意:政策力度无与伦比,市场效果仍非所愿。
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100米问题已是老生常谈,让光伏政策落地、开花、结果才是王道。我们相信,只要政策落地,市场的力量是超乎想象的。
例如大型社保、养老基金对于有稳定收益的光伏终端市场投资至今无动于衷,其实这已经不是一个投资分析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国家予以引导的问题。如果不出现革命性的变化,光伏发电是最有竞争力的新能源。
能否结合光伏产业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金融产品发行要约才是关键;其三,政策的引导不到位。一个是金融市场的不给力。
加速这一过程,国家的作用不可或缺。不久前国家能源局长吴新雄提出,到2020年光伏发电要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如果政策不能发挥加速作用,是因为政策缺少创新。同时全球光伏现有产能60GW,今年的全球总需求可能达到45GW以上,供需正在加速合理;其二,资本的本质是购买未来,金融产品发行障碍值得探讨。
这是政策热、市场冷的最集中表现。对于光伏分布式电站投资者来说,在激烈的竞争中,能否抢到屋顶?屋顶的权属地位如何?屋顶的使用年限如何?屋顶电站的各项技术成本如何?承付电费企业的信用和经营情况如何?建成后并网情况如何?并网发电后补贴电价的落实情况如何?等等多元风险要素的存在是现实的,是单一企业之力难以控制的。
光伏产业是非完全市场化产业,政策落实的不到位问题,还要靠更加细化的政策去解决。当前,光伏金融市场的不繁荣大致源于这样几个方面:其一,社会舆论并没有形成对光伏产业的正确认识,更多的还是停留在光伏产业有污染、严重的供大于求的错误理解阶段。
好在以上问题都不是现行产业环境下不可逾越的问题。金融要服务大众的呼声已久,但实际效果并非理想,余额宝的出现,在使得一个资金管理规模最小的基金公司半年内变成了最大的同时,中国的大众金融服务也进入了一个势不可挡的时代。
资本的趋利是不择手段的,当财富效应出现的时候资本的进入是争先恐后的。舆论环境好了,金融环境自然会好。而事实是,已有国际权威机构明确统计出光伏制造阶段的污染与清洁发电的折算比为2:25年。投资风险的不可控性,使得投资结果的不理想成为必然,政策落实的不理想也成为必然。
不久前笔者了解到一家大型国有银行在为光伏电站投资者提供融资服务时,则发挥该行与光伏发电使用者特有的资金管理关系,约束其按期支付电费,以保障交易行为的正常运转。其三,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
既要生产让老百姓用得起的光伏发电,又要培育老百姓充分认识使用光伏发电是在为清除雾霾做贡献,是追求时尚的表现加速这一过程,国家的作用不可或缺。
笔者眼中政策不落地的两个表现:一个是光伏分布式发展短期内难有理想结果。简析两个表现的原因:当前制约光伏发电分布式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多元风险大于收益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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